律师随笔
来源:青岛股权纠纷律师时间:2023-04-08 15:35:29
青岛股权纠纷律师解析:干股的法律风险
(1)未签署干股协议,各方权利、义务无法确定导致履行难
干股的概念往往存在于管理不够规范的私营企业。私企的设立者或股东在给予干股的时候,有的会签署一些协议,有的没有。干股协议是固定各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本,也是履行的法律依据,在没有干股协议的情况下,未来的履行将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2)未登记的干股持有者收益权难保障
有些干股持有者既未出资,也未进行工商形式登记,且不享有公司经营、决策等权利,其法律后果是收益权随时可能被终止,法律无法以股东资格去保护其取得收益的权利。
(3)登记干股持有者在法律意义上,对外仍需承担责任
基于内部协议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原则,干股持有者持有该公司股权的情况一旦被工商部门登记,则具有对外公示的法律效力。此时,即使公司内部有证据证明该干股持有者不对外承担责任,他也不能免除其对外的责任。
(4)未约定干股退出机制,导致退出僵局
未约定股权退出机制,可能导致其在退出公司时不愿意退出股权,或者对于股权退出时间、方式、形式等存有争议,导致股权不能顺利退出,影响其他股东的权益和公司稳定。因此,建议在签订干股协议时,设置附条件退出机制,如将股权退出与劳动关系、对公司的奉献挂钩等,并明确约定退出的时间、价格、方式等内容。
5、签订干股协议需注意的问题
(1)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量将前提条件、各方权利义务、履行方式等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2)对赠与人来说,可以在协议中限制干股持有者的权利,如限制股份转让权利、限制表决权(如不享有投票权利)、限制分红权、限制优先认股权等。
(3)干股与持有者身份绑定(如与劳动关系挂钩),设置明确、可操作的干股退出条款。
(4)设置具体、可操作的违约责任条款。如具体金额的违约金、固定比例的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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