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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未实缴出资,受让方能否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

来源:青岛股权纠纷律师时间:2023-04-08 15:20:42

  转让方未实缴出资,可能会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如果股权转让合同已经签订,并且受让方发现转让方未实缴出资,那么受让方有可能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

  如果受让人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成功,那么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已经履行了合同,那么应当返还已经交付的财产;如果双方未履行合同,那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返还或者补偿。

  如果股权转让涉及到公司的实缴出资问题,那么除了受让方之外,其他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也可能会对此提出异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维护企业和各方合法权益。在进行股权转让时,企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确保实缴出资到位,并办理相关手续,以避免发生类似问题。同时,在进行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诚信守信的态度,避免出现欺诈、误导等问题,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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