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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股权纠纷律师时间:2023-04-08 15:07:29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时,是否需要经过显名股东的许可,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有权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隐名股东虽然是由实际出资人指定的代持人或变相所有人,但在公司治理中应当具有与显名股东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隐名股东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行使自己的股权转让权,不需要经过显名股东的许可。
但是,如果合伙协议、公司章程或其他约定规定了隐名股东股权转让需要经过显名股东同意,则隐名股东需要遵守这些约定并获得显名股东的许可方可进行股权转让。
需要注意的是,隐名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履行相应报告手续,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有任何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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